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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 “十四五”规划(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 十四五规划(二)


  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动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发展格局

 

    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和劳动监察执法效能,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加大劳动合同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监察力度,提高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联合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加强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能力,巩固和扩大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优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服务,健全完善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制度,推行地方标准,推进行业自律。

总结推广部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盐田试点经验。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探索开展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改革,探索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模式和新经验,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创造更多鲜活经验。

 

专栏13 建设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先行示范城区

指导盐田深化构建部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在盐田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示范工程,推动盐田创新党政领航、多方参与的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创新劳动关系服务管理机制、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矛盾化解机制、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发展机制,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把盐田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窗口和国际社会观察我国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第二节  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机制

 

加强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处置。完善劳资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切实夯实属地责任,强化区、街道、社区基层化解纠纷的主导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劳资纠纷风险隐患。加强与政法、公安、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处置劳资纠纷,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员工合理诉求积极引导协商解决,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惩戒。强化全市劳动监察执法的统筹协调,落实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协同处置制度,确保快速、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

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的基础性、预防性、源头性作用,健全“区—街道—社区—企业(园区)、行业商协会”四级调解网络,力争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制订发布劳动争议调解地方标准,探索开展地方标准示范点建设,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和统一化管理。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全面推行“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强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司法审查确认等制度。

提升信访服务和问题化解能力。完善复杂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发挥信访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社工、律师以及仲裁、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动,群策群力,因案施策,及时妥善处置复杂信访问题,实现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服务不缺位、风险不升级、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发挥“互联网+信访”的优势,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及时整理分析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热点问题及难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提升信访咨询服务水平。建立集咨询热线服务、咨询机器人、局网站、服务窗口、业务查询机等“多位一体、全天候”的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加强信访问题处置工作。坚持把初信初访初电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实现一般信访问题基本一次性化解到位。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工作方案,防止信访问题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突出重点群体风险排查,持续关注特殊群体上访人员的动向,及时处置信访问题。

加强劳动监察能力建设。创新劳动监察监管方式,定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围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制度改革。指导、督促各区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将劳动监察触角延伸至街道社区。建立劳动监察业务培训机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信息,依法规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推送、公示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依法依规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全面深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工作各项长效制度,扎实推动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百分百落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加大对欠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移送衔接,有效震慑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行为。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推进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情形欠薪垫付工作,进一步提高欠薪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全源头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在工程款拨付、工资专户管理、工资支付动态监控、欠薪应急救济保障等各个环节形成制度闭环

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畅通仲裁“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以改革办案方式为抓手,提高仲裁办案质效。深化简易速裁程序改革,完善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在线审理等为辅的多元办案方式,夯实终局裁决制度,提高仲裁实效。探索跨境劳动用工纠纷处理机制,开展聘任港澳籍调解员、仲裁员试点,探索建立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深化裁审衔接机制,完善裁审信息共享,加强新型疑难问题研究,统一办案尺度,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栏14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改革

探索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实行调解前置,扩大终局裁决范围,建立“调裁诉”一体化网上平台,提升仲裁机构实体化、工作标准化和智慧水平

 

第三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提升分配主体活力和分配效率。深入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在创新创业中创造高收入岗位。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符合市场要求和现代企业规范的工资决定和调整机制。

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评估,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指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着力开展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薪酬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流动提供支持。大力加强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动态掌握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及时跟踪评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入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资收入分配深度综合分析,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

 

 夯实劳动关系基础建设

 

提升劳动关系信息化水平。推动劳动关系各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劳动关系信息联动。加快实现劳动用工数据与人社其他板块的信息对接,整合人员紧缺程度、职业能力需求和劳动报酬信息,加强形势分析与预测,提升劳动关系工作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劳动关系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领域基层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构建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加强“以案配人、以事定费”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通过公益性岗位、引入社会力量等方式,打造多元化基层劳动关系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力量,积极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劳动用工监管、劳动争议调处等职能。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探索建立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灵活培训形式,拓展培训途径,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科学合理的人员激励奖惩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劳动关系工作队伍的整体稳定性。


 

  致力“数字人社”建设 全面提升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数字人社”建设,全面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能力,推动实现业务发展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标杆。

 

第一节  推进“数字人社建设

 

深化人社领域数字化应用。以数字化手段推进人社服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聚焦企业群众政务服务需求,实现业务发展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政企全方位合作平台,打造坚实有力的智慧底座、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智能精准的治理体系,实现人社全业务域高效服务、协同治理、公平监管、科学决策。

挖掘“数字人社”数据潜能。发挥数据“金矿”作用,围绕人社数据的汇聚、共享、开发、应用,加强数据治理,完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探索建设人社数据资源中心,构建人社大数据资源体系,为各业务领域数字化应用提供支撑

激发“数字人社”服务效能。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应用,运用数字化手段破解传统思维与传统方式,推动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和各类应用深度融合,构建全业务域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推进与部、省平台对接,全面融入深圳“智慧城市”建设布局,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实现数字辅助决策分析。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依托人社数据资源中心等,打造人社数字驾驶舱,实现“一图全面感知、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抽取业务领域运行关键指标,建立分析模型,加强全市人社业务运行态势监测和指标预警分析,实现数字辅策、数字预测、数字指挥。

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构建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机制,加强对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运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签名、接口鉴权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对数据各环节的权益可管、权限可控、流动可溯。

专栏15  数字人社信息化建设工

1.人社信息化系统数字能力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场景、典型应用,解决当前人社领域数字化应用不足和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以标准化夯实基底,以信息化培育动能,推动人社“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系统治理”,实现业务发展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系统重塑人社治理机制和服务方式,打造坚实有力的智慧底座、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智能精准的治理体系,实现人社全业务域高效服务、协同治理、公平监管、科学决策,努力在“数字深圳”建设中走在前列。

2.政企全方位合作平台建设与政务领域经验丰富的互联网企业共同建立创新实验室,充分发挥专家库人才“外脑”作用,探索创新技术在人社领域的应用场景,多模式开展前沿研究、项目规划、开发建设、评估监测等方面合作,加强人社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咨询设计、建设管理及成果评价,深化项目成效。广泛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充分流通、态势精准感知、审批智能高效、服务畅通便捷、监管有力有效,提高“数字人社”建设的前瞻性、实效性,打造政企合作示范样板。

 

第二节  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夯实公共服务标准化基石建立健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规范完善人社系统权责清单应用目录,制定标准化实施管理办法,推动人社服务由“开放体系”向“标准体系”转变。

打造“秒批+信用审批”双轮驱动格局。实现“事前自主承诺、事中事后全面监管、结果即办即得”,推动人社服务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迈进。建立人社服务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形成健全的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与监管资源优化利用,助力人社信用监管治理能力提升。

打造多元化政务服务“生态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权限、资源“三下沉”,引入银行、邮政、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社会力量,探索多领域、多层次“政务服务+”模式,形成“市+区+街道+社区+网点”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以人社自主经办服务为主体、相关机构合作经办服务为补充的“一干多支”网点化服务格局。

推进人社服务场景化建设。围绕群众办事场景整合重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人”为主线打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领域业务链条,实现各业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形成前后衔接、数据流通、材料复用的服务链,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免证办”“免申即办”“打包快办”“跨省通办”湾区通办

强化业务流程监管力度。优化业务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流程标准化建设,推进所有经办业务“进规程、进系统”。开展业务运行态势监测,强化服务效能监管,汇集各渠道经办服务数据,形成人社业务全方位、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架构。在风险防控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基础上,不断完善“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监督”的智能化风险防控体系。

 

第三节  厚植优质服务作风

 

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推动行风建设与履职尽责互进共融,贯穿政策制定、日常监管、优化服务全过程。聚焦老百姓在人社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深入推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重点解决“办事不便、流程不优、效率不高、运转不畅”等问题,确保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推进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通办”。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扎实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发挥窗口服务单位党支部堡垒作用,在为民服务一线打造过硬基层党组织,不断提升窗口队伍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材”,结合数字人社,进一步统筹研究人员配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党建+业务”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人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十一  强化规划落实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资金、人力、数据等各项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社系统各领域各环节,引导党员干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奋力推动我局各项改革发展事业开创新局面、展现新气象,实现以高质量党建推进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策研究治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建立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政策研究,大力推广科研成果应用。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积极推进地方性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财政投入

 

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筹资机制,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务保障能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费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数据挖掘和统计监测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完善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机制,推动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关联性、可比性、集约性、针对性的统计指标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完善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挖掘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决策作用。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动态统计监测评估工作,把统计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强化任务落实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工作台账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期中和期末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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