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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引领 优化顶层设计 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企业家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规定》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提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质量,实现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面对新时代的诸多挑战,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是培育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关键。《规定》的印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供了抓手,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引领,优化顶层设计,推动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定》纲举目张、指引方向,有以下特点: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的领导权和管理权 《规定》强调,围绕建设一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队伍,丰富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对中央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领导人员的管理权。 党管干部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性质决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取得全方位、深层次、开创性伟大成就,根本原因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根本的一条,也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全面领导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在中央企业各项管理原则中具有统领作用,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根本保证。党的坚强领导确保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始终围绕治国理政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履职尽责,担当有为。中国建材集团始终坚信凡是党建做得好的企业,改革发展业绩也做得很好。实践证明,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基础上,才能筑牢中央企业的“根”,企业干部才能够不断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积极探索、奋发有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促进中央企业不断改革和发展。 二、树立正确导向,严格按照“20字”要求选好干部 《规定》将“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就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将“20字”要求全面细化,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树立了对标基准。《规定》强调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必须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必须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工作业绩突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底线,廉洁从业。二是强调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定》强调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强调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规定》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到位,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干部管理上中国建材集团遵照严管厚爱原则,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弘扬“亲清”文化,工作上亲密合作,利益上清清白白。将忠诚、创新、有能、有为、廉洁融入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作为企业领导团队的基本标准。在企业快速发展中,大力培养提拔有担当有为的过硬人才,形成党旗照耀、人才济济、万众一心的局面。今后在《规定》指引下,中央企业在正确导向的指引下,将进一步对标,突出重点,把握方向,科学激励,一定涌现更多的优秀干部。 三、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规定》强调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必须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创新注入了活力、指明了方向、开辟了通途。 《规定》从市场化选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优化职业经理人比例等方面加以指引。一是丰富和完善市场化选人方式。充分发挥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优势,明确对经理层选用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和委托推荐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将公开遴选作为选用央企领导人员方式之一。二是强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注重区别企业功能定位,注重行业对标,注重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正向激励强化干事导向。三是提出合理增加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作为国资委选定的改革试点企业,中国建材集团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有序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在市场化方式选人、用人、考核、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多方探索,培育了一批敢于创新的“痴迷者”,建立了一支经得住市场考验、善于经营的企业家队伍。同时还提炼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两个核心和六个关键点,核心是身份市场化和待遇契约化,关键点是董事会选聘是市场化选聘的重要方式、职业经理人以企业现有经理人转化为主、职业经理人的档案关系应转至社会人才管理部门、实现待遇和解聘契约化、有专业能力的职业经理人按契约解聘后仍可按招聘程序回企业从事其它专业工作、正常退休时其档案关系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单位管理。今后,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20字标准”基础上,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市场化创新活力倍增,大有可为,很值得期待。 四、加强正向激励,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规定》指出,要从中央企业的市场主体属性出发,完善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这体现出党对企业家价值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禀赋得到充分释放。 《规定》从导向、容错、激励等方面,落实十九大报告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发挥正确用人导向的激励作用。用好一人激励一片。《规定》提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及时提拔重用,讲担当、重担当。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国有企业家承担多重任务,更需要关心和爱护。《规定》按照习总书记“三个区分开”和“合理划定容错界限”的指示精神,从目的正当、禁止排除、程序合规、行为合法、结果合理等维度明确容错条件,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企业家能够后顾无忧,大胆创新。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规定》提出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激发企业领导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实行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在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引入管理层激励机制、员工持股和发扬企业家精神,建立内部机制,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四是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规定》提出,对贡献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大力宣传,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 |